互聯網電視作為廣播電視與互聯網深度融合的產物,其發展歷程始終伴隨著政策的引導與規范。從2011年的《持有互聯網電視牌照機構運營管理要求》(業內簡稱“181號文”)到2023年的《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令第8號,其核心條款常被行業稱為“292號令”的相關精神延續與強化),這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臺,清晰地勾勒出中國互聯網電視行業從萌芽探索到規范發展,再到深度融合與高質量發展的監管路徑與治理邏輯。
一、 181號文:奠定“可管可控”的基石
2011年發布的181號文,被公認為中國互聯網電視行業的“奠基性”文件。在互聯網電視發展初期,市場處于“野蠻生長”狀態,內容來源雜亂、播出秩序不規范、版權糾紛頻發。181號文的核心在于確立了互聯網電視業務的“牌照準入”制度,明確規定開展互聯網電視集成服務和內容服務需分別獲得國家廣電總局頒發的“集成播控牌照”和“內容服務牌照”。
這一制度設計,將互聯網電視的播控平臺和內容提供納入了與傳統廣播電視類似的監管框架,確保了播出安全與內容導向。文件明確了“集成播控平臺+內容服務平臺”的雙層架構,要求終端產品必須與唯一指定的集成播控平臺對接,且不得設立其他訪問互聯網的通道。這為行業設立了清晰的“紅線”,即互聯網電視必須是“可管可控”的封閉生態系統,而非完全開放的互聯網入口。181號文有效遏制了初期的亂象,為產業鏈各方(硬件廠商、內容方、播控平臺)的合作模式劃定了邊界,推動了以七大集成播控牌照方為核心的產業格局初步形成。
二、 行業實踐與監管深化:在發展中規范
在181號文搭建的框架下,互聯網電視產業經歷了高速發展的十年。智能電視終端迅速普及,用戶規模呈指數級增長,點播、應用、廣告、會員等商業模式不斷創新。新的挑戰也隨之而來:部分企業通過預裝或引導安裝各類應用軟件(APK)變相提供未經許可的內容,商業廣告推送不規范,用戶權益保護存在短板,以及新興的投屏、智能硬件等形態對原有監管邊界形成沖擊。
在此期間,監管部門通過專項整頓、約談、發布細化通知等方式持續加強管理。例如,多次強調互聯網電視終端不得安裝除播控平臺外的其他視頻聚合應用,嚴禁通過USB端口安裝應用,并加強對境外影視劇、直播節目等內容的審核管理。這一階段的監管呈現“動態調整、精準施策”的特點,旨在解決181號文原則框架下遇到的具體實操問題,堵住管理漏洞,確保主渠道的權威性和內容安全。
三、 邁向292號令:系統性治理與高質量發展
隨著《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292號令相關精神)的頒布與實施,互聯網電視監管進入了新的階段。這一規定將網絡視聽節目服務與傳統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納入統一的管理規定,體現了“網上網下同一標準、同一尺度”的監管原則的深化。
相較于181號文的“準入式”架構管理,新階段的規定更側重于全鏈條、系統性治理:
四、 演進邏輯與行業未來
從181號文到292號令的精神延續,其演進邏輯清晰可見:從建立準入“門檻”到構建治理“體系”,從管住“入口”到管好“全程”,從保障“安全播出”到促進“高質量發展”。 監管的目標始終是平衡發展與規范、創新與安全,在確保意識形態安全和文化安全的前提下,激發產業活力,繁榮內容創作,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
互聯網電視監管將繼續沿著法治化、精細化、智能化的方向演進。隨著超高清、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技術與電視業態的深度融合,政策需持續更新以應對新挑戰。對于行業而言,唯有主動適應監管要求,將合規能力內化為核心競爭力,在內容創新、技術體驗、商業模式和用戶服務上深耕細作,才能在規范有序的生態中實現可持續的長期發展。互聯網電視的“下半場”,將是高質量內容、先進技術、優質服務與成熟監管共同塑造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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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11 21: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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